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招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现就我校2020年招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在我校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标准分总分在300分(含)以上。

2.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导师,导师2020年招录的在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不超过4(含)人,新遴选导师招录学员不超过2(含)人。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及导师以提交至学校的经导师签名及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的“导师推荐书”为准。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及导师须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结合申请人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及导师进行审核。

注:肿瘤学、老年医学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暂无与之对应的专业,可由从事相近专业的申请人申请。

二、工作安排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附件1)、“导师推荐书”(附件2)、“专家推荐书”(附件3),完成单位资格登记、导师推荐及专家推荐。

提交材料时间:20208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本市人员须本人来校办理,外省市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邮寄请使用EMS最晚于17日寄出,以邮戳为准。(不接收其他快递。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00070,联系电话:022-83336930)。

交表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

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游泳馆一楼大厅

游泳馆入口紧邻怡景酒店(气象台路店)

三、其他

1.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外语(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总分(标准分)300分(含),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申请论文答辩时须通过外语统考且成绩在3年有效期内。

2.领取入学通知书及缴费等事宜,请随时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3.申请人须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特别提示:

根据国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现场确认工作将严格落实天津市各项防疫举措,所有学员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现向学员做出如下提醒:

1)学员须完成天津“健康码”注册。如考生有发热(体温≥37.3℃)等可疑症状,将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根据诊疗情况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纳入管理。

2)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同时需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外地来津学员需有本人所在地及天津两地“健康码”绿码),同时完成“津门战役”扫码,体温检测等环节方可入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过程中,学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各位学员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等候。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docx

附件2导师推荐书(此表一式2份,1份交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1份交研究生院).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及指导教师名单.xlsx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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