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拟于2023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务必于20233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资格审核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办理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将延期申请表于2023228前交至研究生院611学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2-83336919)。

3.各培养单位于202333日前将《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xueweiban@tmu.edu.cn。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答辩资格审核须携带材料:

(一)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附件2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培训考核手册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培训考核手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另须两个年度考核表)

5.医师资格证书(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未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但满足毕业条件,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但暂不讨论学位。毕业后3年内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可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2.办理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将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等字段填写完整。如需修改,由培养单位与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资格审查时,培养单位需核查其完整性。


附件1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登记表.xlsx

附件2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doc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