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拟于2023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务必于2023年3月2日前完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3.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1份)和汇总后的审核材料pdf文件发送至邮箱xueweiban@tmu.edu.cn。
二、答辩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附件2)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培训考核手册
5.在学期间发表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和图书馆检索证明
(成绩单、学术成果和检索证明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
(二)同等学力学员申请硕士学位
1.学术学位学员:
①成绩合格
②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
③学术活动登记册
④在学期间发表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和图书馆检索证明
(成绩单、学术成果和检索证明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
2.专业学位学员:
①成绩合格
②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审阅意见表》
③学术活动登记册
④医师资格证书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成绩单、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成pdf文件)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如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未达到合格或合格证过期(合格证有效期三年),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如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规定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核;上述学员如未按规定发表学术成果的学员不能办理答辩资格审核。
2.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
①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交《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登记清单》(附件3),发表学术成果的复印件及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②已正式录用且近期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提交《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登记清单》(附件3),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导师和培养单位签署盖章的正式接收函和小样(如为中文期刊,接收函和小样须加盖杂志社公章,同时提交加盖杂志社公章的缴费证明)
3.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为发表学术论文的检索信息,不作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判定。
4. 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开具成绩单,请委托在校生来研究生院教学与培养办公室(613)办理,咨询电话:022-83336931。
5.若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存在并列第一作者,请同时提交《SC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情况表》(附件4),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培养单位留存备查,另一份培养单位收齐后由分委会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存留,不装入学位档案袋内。
6.办理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将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等字段填写完整。资格审查时,培养单位需核查其完整性。
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登记表.xls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