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研究生上交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2020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将作为办理就业报到证、档案转出等的重要依据,请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及时将协议书第一联上交至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611),第四联院(系)留存联交至各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已确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不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请及时按规定退回至党委研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