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及以前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
我校在2022年6月发布了关于交纳2022-2023年度学费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请在2023年2月28日前已完成缴纳学费的学员按如下安排集中领取学费发票。
1.领取时间:2023年3月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游泳馆一楼大厅,气象台路游泳馆入口进入大厅,无需预约入学校。
3.领取学费发票时请各位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进行身份核实。
4.如有特殊原因学员不能本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领取时,受托人需提供学员学号,同时提交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学费发票是学员缴费的凭证,也是用于报销的票据,请学员充分重视,妥善保管。
2.请各位学员尽量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领取发票,请于每周三上午8:00-12:00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校后,到研究生院607领取发票。
3. 领取发票当天所有人员车辆均不能进入学校,自驾车或乘出租车到天津医科大学游泳馆下车,下车后立即驶离,不要停留。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