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硕):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硕)网上选课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1. 2023级硕士教学四至六班研究生;
2. 2023级同等学力专硕班研究生;
3. 总学分不足规定学分需补修课程的往届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硕)。
二、可选课程及学习平台
1. 可选课程
统招学生参见《天津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手册》附录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同等学力学生参见《天津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分制试行方案(自2018级起适用)》并按照要求进行选课。部分必修课已在(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内预置,无需本人操作。
2. 学习平台
按照学校安排,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使用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共建的SPOC课程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超星学习平台,以网络课程形式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其中课程编号为53开头的SPOC课程具体开课安排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选课系统及时间安排
1. 选课系统
选课网址即为信息门户,或者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点击右侧“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进入“信息门户—(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后,请先将“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必填项填写完整,其中姓名英文项,如中文名字:孙悟空,则须写为:Wukong Sun。
如在校外地址登录不上我校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可使用VPN登录校园网,方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其他(第三条通知)。
2. 时间安排
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9月4日 (周一)上午9:00至下午17:00
经本轮网上选课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门课程选课人数确定本学期最终开设的课程。
四、网上选课流程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学位课程确定
研究生可在“培养管理—培养方案查看”下,查询本专业培养方案,确认课程设置。
制定培养计划时,务必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都进行选择,不得随意删除,否则系统会提示无法提交培养计划。制定培养计划课程范围可大于实际选课范围。
(2)非学位课程确定
结合学分要求,与导师商定拟选的非学位课程,在网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在选课系统开放前,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制定培养计划时,务必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使用(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演示视频》(详见2023级新生专栏)进行操作。
2.审核个人培养计划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后,研究生自行联系导师,导师登录新管理研究生系统,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审核”模块对名下研究生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进行审核,按“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导师版”进行操作(详见2023级新生专栏)。
3.选定课程
研究生进入“培养管理—学生网上选课”模块,在经导师网上审核通过的课程范围内,提交最终选定的课程,至此完成整个网上选课环节。
五、注意事项说明
1. 线上定时授课的课程有:《传染病和慢性病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循证医学与临床实践》、《医学科学研究与设计》,选课结束后,请将本人上课时间告知轮转科室,以确保与临床实践安排无冲突。
2. 在选课时请务必征求导师及轮转基地意见,确保上课出勤。
3. 线上网络学习的所有课程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软件刷课,系统后台会有判断,发现即影响最终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4.往届生如因学分不足等原因,有新增选课需求(注意不及格课程只能重修),请本次跟随新生一起选课。
注意:要新选课程如不在培养计划中,请进(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培养计划修改模块,增加要选的课程,注意课程对应学期必须是本人现在所在学期的罗马数字,不是“1”,培养计划修改须三级审批(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提交完及时提醒导师、培养单位科教科审核,之后才能进行选课操作。
要新选课程如已在培养计划中,请选课前到研究生院(613室)修改课程对应学期,之后才能进行选课操作。
如新选全国医科院校联盟课程(即课程代码为53开头的课程),须在选课结束的那周工作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613室)缴纳补修课程费用,方可通过重修申请。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