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同等学力学术学位学员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位2023级同等学力学术学位学员:

同等学力学术学位学员培养计划制定、导师审核培养计划工作将于本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分要求

请认真阅读《天津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分制试行方案》

1.硕士学术学位学员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5分(选修课至少5学分及以上)为合格。

2.学术学位学员中期考核的专业课(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考试合格后其学分计入课程总学分,但须本次制定在个人培养计划中,不得删除。中期考核方式详见《关于修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的通知》中有关要求。

二、网上制定培养计划

1. 系统登录

登录信息门户,在用户名和密码处分别输入“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字母X大写;如修改过密码,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登陆。

进入(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后,请先将“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必填项填写完整,其中姓名英文项,如中文名字:孙悟空,则须写为:Wukong Sun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结合学分要求,网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确定拟选的非学位课程(选修课)。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使用(学生)新研究生系统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演示视频》(详见2023级新生专栏)进行操作。制定培养计划时选修课课程范围可大于实际选课范围。

3.审核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后,学员自行联系导师,导师登录(管理)新研究生系统,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审核”模块对名下研究生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进行审核,审核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的操作说明-导师版”进行操作(详见2023级新生专栏)。研究生务必在选课系统开放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否则无法选课。

三、时间安排

请各位同等学力学术学位学员和导师务必在1120日(周一)前完成培养计划制定和审核工作。

四、注意事项

参照《天津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分制试行方案》第六条第(二)款,所有学位课程都不得从培养计划中删除。非学位课即选修课可以多选,选课结果以实际选课当天选上的课程为准。选课日期拟定在11月末或12月初,待后续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