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要求,为做好2020级“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接收时间
8月28日至9月4日
二、办理流程
1.2020级“5+3”一体化培养学生在此期间按照《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5+3”一体化硕士阶段学生导师名单》(附件1)填写完成《天津医科大学“5+3”一体化硕士专业选报申请表》的签字和盖章。
2.请各班长于9月5日将《天津医科大学“5+3”一体化硕士专业选报申请表》(附件2)按学号排好后交至研究生院607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内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外科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人(包含“5+3”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人(包含“5+3”学生);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外科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3人(包含“5+3”学生,但接收“5+3”学生不超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人(包含“5+3”学生);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肿瘤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人(包含“5+3”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人(包含“5+3”学生);
2. 除第1条涉及的医院相关专业外,其他研究生导师每人接收“5+3”一体化学生最多不超过2人(接收的“5+3”一体化学生不包含在统招硕士研究生名额内)。
3.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学生仅能选报儿科学或儿外科学导师,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仅能选报口腔医学专业导师。
4.“5+3”一体化专业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硕士阶段,此次确定的导师带教关系自动作废。
5.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导师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请工作人员及时与研招办人员联系。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5+3”一体化硕士阶段学生导师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