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领取学费发票的通知

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

202491日前完成缴纳学费的学员,可按如下安排集中领取学费发票。

1.领取时间:20249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

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3.领取学费发票时请各位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进行身份核实。

4.如有特殊原因学员不能本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领取时,受托人需提供学员学号,同时提交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学费发票是学员缴费的凭证,也是用于报销的票据,请学员充分重视,妥善保管。

2.请各位学员尽量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领取发票,请于每周三上午8:00-12:00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校后,到研究生院607领取发票。

3. 领取发票当天所有人员车辆均不能进入学校,自驾车或乘出租车到天津医科大学下车,下车后立即驶离,不要停留。


附件:领取发票委托书.docx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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