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统招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现将202412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统招生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241220日、21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二、领证地点:研究生院604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遗失不补;

2.统招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由培养单位相关负责老师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学生;

3.学位档案一并转交至二级培养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