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1、天津本市的学生户籍不迁入学校。外地户籍同学,可自愿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籍。
2、请在校内用电脑登录jthj.tmu.edu.cn填报相关信息。
3、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一寸照片上传至电子表格中,提交打印A4纸一张表格(个人信息表)。
4、本科生以院系为单位、研究生以教学班为单位报送。
由各班班长收取审核每位迁入学校集体户籍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原件A(本市升学研究生的提交天津市集体户口页)、B个人信息表、C《2025年新生户籍迁转申报表》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汇总(电子版及纸质版)、 D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按学号顺序收齐,并在迁移证或户口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号。
5、本校毕业考录入本校的研究生,户籍之前已迁入学校的同学,请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至保卫处服务中心再按照新生入学重新办理户籍相关事宜。
二、核对迁移证(或户口页)的内容
1、姓名:迁移证(原本科、研究生户口已迁入天津的学生提供学生集体户口页)、学籍、身份证三个证件中的姓名必须一致。
2、出生地、籍贯:迁移证必须填写至县、区。
3、身份证号码:迁移证(户口页)、身份证两个证件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4、迁移地址:
本部各院系迁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或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的学生统一按本部地址填写并办理)
东院各院系迁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或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
5、曾用名:如以前有曾用名的一定仔细核对迁移证信息是否准确。
6、照片要求:近期白色背景标准彩色证件照,并将纸质版照片两张贴于个人信息表照片区域(信息填报需上传同版照片,且照片不能P图、美图处理)。
三、迁移证(或户口页)纠错方法:
凡在核对迁移证(或户口页)过程中发现迁移地址有误,需到原签发该证的公安机关重新打印,无法重新打印迁移证的备注说明原因,加盖公章,网上迁移地址也进行变更),其它内容有误,须当地公安机关手写更改后加盖公章。所有修改工作须在10月17日前完成,并交给班长。
四、时间安排:
1、请本科、研究生于2025年10月17日,由各班班长审核迁户同学的迁移证(或户口页)、个人信息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025年新生户籍迁转申报表》时交纸质版、电子版(U盘/微信)各一份。统一报送交保卫处服务中心(校本部行政楼122室)。
2、今年户口迁移工作,往届生、应届生报送时间:2025年10月17日之前。 逾期不再办理!
备注:招生办、公安局对户籍下发新的政策要求时,另行通知!
保卫处服务中心:行政楼一楼122室(周一至周五报送时间:8:00-12:00,1:30-5:00;周六周日报送时间:8:30-12:00,1:30-4:00)(网上填报如遇问题,请拨打电话:83336770咨询)
天津医科大学保卫处
政 保 科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