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课程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管理,严肃考勤制度,我院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出勤情况作出如下规定:
  1.严禁迟到、早退,课上接听移动电话等影响正常授课的违规行为,保证学位课程正常教学秩序。
  2.任课教师须严格记录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凡每门课程缺课(含准假在内)累计超过本学期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1/3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3.必修课实行抽查制,每门课程抽查考勤六次,由研究生院会同二级培养单位抽查三次,任课教师抽查三次。凡一门课程抽查缺课三次以上须重修该门课程。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在结课考试前一周内将考勤记录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根据考勤情况公布不能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4.选修课实行签到制,学生每次上课前必须签到,由他人代签无效。


  5.每次抽查和签到当场有效,过后补到无效。研究生院对在抽查和签到中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应处分。
  6.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应事先到研究生院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无故旷课者将依据《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