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联合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最新要求,现对我校2020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1.2020324日前,拟申请人准备材料,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表》,经导师同意,电子版报送所在培养单位。

2.2020325330日,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3.20204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2020420日至430日,推荐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准备材料的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5.2020512日前,学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于2020 6 月下旬公布。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