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须登录学校新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管理人员(导师)须在系统完成审核。《学生使用手册》见附件1,《管理人员(导师)使用手册》见附件2。
2.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务必于2025年3月9日前完成,具体审查时间、方式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资格审查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3.办理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将延期申请表于2025年3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前从系统下载并打印《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名册》,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xueweiban@tmu.edu.cn。
二、答辩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考核手册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培训考核手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将两个年度考核表附在考核手册最后,建议提交前自行复印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满足毕业条件,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但暂不讨论学位。毕业后3年内提交符合规定的学术成果可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2.本学期答辩和学位申请各环节均采用新研究生系统进行,请师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填报信息,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