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天津市教委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是我校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和标准
参照《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医大政发〔2022〕107号)执行,具体内容可通过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研究生奖助专栏”查询。
三、名额分配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4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9人。学校按照各基层评审委员会研究生规模及向培养质量较高的基层单位、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予以适当倾斜的原则统筹名额分配。博士研究生由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按照《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及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组织评议推荐,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硕士研究生由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按照《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及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组织评审。
四、评审程序
(一)报送材料
申请人对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内容和标准》(附件3),填报《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联合培养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及《承诺书》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并将《承诺书》和《申请表》中列出的成果按顺序扫描为PDF(承诺书+成果原文+佐证材料),命名为“姓名+学号+培养单位”发送至学工部资助邮箱xszz@tmu.edu.cn,邮件主题为:培养单位+国奖申报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7:00;
2.校内院系及大学医院博、硕士研究生按照各基层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由各基层评审委员会自行确定。
(二)推荐、评审和公示
各评审单位对博、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议、评审后,报送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和硕士研究生评审结果。
1.博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应于10月12日前完成,于12日中午12:00前提交推荐学生已审核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XX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至党委学工部。将《承诺书》和《申请表》中列出的成果按顺序扫描为PDF(承诺书+成果原文+佐证材料)及附件6(Excel)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学号+培养单位”统一发送至学工部资助邮箱xszz@tmu.edu.cn,邮件主题为:XX组国奖申报材料;
2.硕士评审工作应于10月14日前完成,评审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送。
(三)学校终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10月22日,各基层评审委员会须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报送材料包括:
1.评审报告:包括各基层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
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2、3、4所需表格,评审后由党委学工部另发。
六、要求
1.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加强组织领导,依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和工作环节,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切实将评选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引导、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
联系方式:党委学工部 022-83336886
邮箱地址:xszz@tmu.edu.cn
附件:
附件1 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及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doc
附件2 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及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doc
党委学工部
2024年9月25日